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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兴装修合同纠纷处理温馨提示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是怎么样的

2024/4/22 22:45:04      点击:
1.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

2.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,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。


3.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,承担同等责任。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。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

4.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,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

5.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,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

6.合伙企业注销后,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

7.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,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,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。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,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